我离婚一年多。儿子判给她,我付600元一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18:16
可这一年多儿子一直和我过,她不闻不问,现儿子她接走。她要我月付600元。我是否可以现在不付?

应该可以不付.

既然当初判给你妻子你妻子没有好好做到一个妈妈的责任.

你可以重新上诉.

要回儿子.

如果你想要你的儿子的话.

你们这种人太自私了,离婚是你们的事,孩子没得罪你们。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让孩子过得开心

你好
孩子跟你生活的时候,你是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只是你没有提出要对方支付,等于是放弃了这个权利。同样的道理,现在孩子跟对方生活,对方要求你支付抚养费,是因为对方不放弃她的合法权利呀。
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发消息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