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法律咨询 谁来帮帮我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33:56
我有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元,每月付我利息2000元,

写了一个10万元的借条,上面只注明借了10万元,没有写

收多少利息。已经持续5年了。现在我想要回钱,但这个朋

友不给,要我上法院。请问,如果我上法院打这个官司,

能否要回钱,有什么对我不利的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谢谢
还款日期写的是今年年底

钱可以要回,但利息就没办法了
个人之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除非你能证明双方约定过利息
比如你可以打电话,问他每个月2000的利息什么时候给,看他怎么回答,偷偷给他录音,只要他承认了每月2000的利息,那就好办了

我记得利息最高是贷款的两倍,现在贷款利率6%多,10万,一月2000,大约12% ,应该可以

还款日期如果是今年年底,那债务就还没到到期,债务人有权不还款.你只能等到期之后再告.
利息的问题,你需要提供证据,否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录音是一种方式,但是要注意录音的具体内容,一定要能反映出对方的身份.

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可以要回钱,利息就算能证明有约定应该也没有那么多。你们约定的利息高于我国对借贷的利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