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政府为解决名族问题而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23:2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即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有以下类型:(一)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二)以两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三)以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区联合建立的自治地方,如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等;(四)在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内,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自治地方,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恭城瑶族自治县等;(五)一个民族在多处有聚居区的,建立多个自治地方,如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等。对于有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地域太小,人口太少,不宜建立自治地方和设立自治机关的,中国政府通过在这些地区设立民族乡的办法,使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也能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民族乡是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