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独吞家庭财产,急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55:09
我妈妈和前夫在1982年在乡下建造了一所房子当时一共有86个平米分上下2层。前夫在1984年2月因病去世,母亲在1985年再结婚,当时有2个儿子跟随,85年后另购房屋一所,在异地,在这期间乡下的房屋由前夫的母亲居住,当时是没有实行产权和门牌号码的编排,最近得知在1991年时大儿子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土地证上只签了他本人的名字,在1999年1月份,颁发了产权证,按照1991年的土地证上的名字颁发的。如今房屋即将拆迁,我们通过前夫的弟弟得知此事,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注销产权证,注明:母亲尚在。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哥哥没有尽过儿子该有的责任和义务,剥夺了母亲和他弟弟该享有的财产
由于是在1982年建造的,当时购买材料的依据都不存在了,如今唯一能证明房子的土地证又是他的名字,改拿什么证明是母亲的
现在拆迁公司只认土地证,我们找过当地的土地局,土地局回答说她们只认土地证上的名字,咨询过律师,都说没有把握打赢

房子本来属于你妈妈跟前夫的共同财产,你前夫死后,财产就归你妈妈和你(如果你们没有子女,而且你前夫的父母当时不在世的情况下)共同所有;哥哥没有所有权,侵吞这份财产的话构成犯罪,可以到法院告他

起诉。这个明显是不合法的。
房子是你妈妈和她前夫造的。一直由前夫的母亲住,你哥哥不管是从哪个方面都不可能占到这套房子的。具体的可以去问下律师

那是你的报应.你前世欠的,你要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