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可以同时兼任会计稽核工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25:35
为什么?

会计工作基础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1)会计主管;(2)出纳;(3)资金管理;(4)预算管理;(5)固定资产核算;(6) 存货核算;(7)成本核算;(8)工资核算;(9)往来结算;(10)收入利润核算;(11)税务会计;(12)总账报表;(13)稽核;(14)会计电算化管理;(15)档案管理等。

以上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量和会计人员配备的实际情况具体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为贯彻内部会计控制中的“账、钱、物分管”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应该不行

不可以,但可以兼管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