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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3:15
2007年10月14日下午,我母亲突然感到身体不适,以为是昨天晚上受凉了没在意,晚上9点病情加重,我和爸爸送她去了医院的急诊室,当时是走着进的医院,医生检查后让拍脑CT,后确诊说是双侧脑梗塞,遂在急诊室挂上了吊瓶。15日早晨,我母亲病情加重,医生说是病情的正常发展,并让我们转到病房。此后,我母亲的病情迅速恶化,到了中午,基本上是全身瘫痪了。
16日早晨,再次做脑CT,结果竟然是根本不可能是脑梗塞,更别说双侧脑梗塞了。随后,我爸爸去见院长,要求转院。而主治医生以病人现在的病情严重,不适宜转院为由拒绝,并且承诺下午3点全院会诊,我们也抱着一丝希望。下午5点会诊结果出来了,诊断为:格林巴利综合症,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治疗措施。我记得有那么几条:1、此病会影响病人的呼吸系统,严密监视,必要时给予呼吸机辅助呼吸;2、病人严重时会造成呼吸肌麻痹,要及时做气管切割,防止因窒息死亡。3、注射高蛋白,给病人加强营养。可会诊后,医生并没采取什么措施。
16日晚上9点多,我母亲出现心率不稳,叫来医生,他拿了台吸痰器,吸了吸痰就走了。11点多,我母亲再次出现心率不稳,并且比上次更强烈,我们去叫了三次,医生才睡眼朦胧的来,看了看说,没事,呆会就好了。果然,没过多长时间,就又平稳了。凌晨6点,突然又出现大幅度的心率不稳,瞬间就消失了。急救人员才赶到,后宣布抢救无效。为了让远在深圳的弟弟能见见母亲,我们要求上了呼吸机。就这样,本应该早就出现的东西,这个时候终于登场。后来我才知道,和我母亲同病房的病人家属,他也是个医生,他告诉我们其实我母亲16日11点多的时候大脑就已经死亡了,后来的只是心跳而已。(当然,治疗方案我当时是不可能见到的,这是我后来在病历上看到的)。
还有更令人气愤的,从一入院我们就强调,我母亲从14日早晨就没吃东西,而他们竟然到了16日上午才来了实习生给胃插管,还把食道管给插破了,直到下午5点才来了一个护士长,给插上的。
为了讨回公道,我们复印了原始病例,以医疗过错起诉了医院,医院提出要求做医疗鉴定,没想到,那么明显的事实,市鉴定中心竟然出了个无医疗事故的报告。我们从开始到现在已经花了快两千块钱了。现在法院让我们去青岛或者北京做鉴定,抛开此次的巨额的费用不说,他们指定的地方出的结果,我们能相信吗?再说了,对于这些医学上的东西我们根

医院这种手法纯属不正确的,按法律来讲,护士应该精心照顾病人,医生知道病人病情加重时要急忙赶来,可他却被叫3次才来,这是犯法的,应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后事费。

千言万语。算了吧。这就是现在的医院。要不今后会更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