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轻伤害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41:12
因为一点小事,对方先动手,用镰刀划伤了我的脸部和衣服,我要抢夺对方的镰刀,我的手又被划伤。我很生气就用双手抢她的镰刀,在抢夺过程中她的手被划伤,现在她在住院。对方事后有报案我没有。说是构成轻伤害。而我因为没在意只是在家找医生缝合伤口,事情已经发生八天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做伤情鉴定?是否要负刑事责任?我这样是不是属于正当防卫?对方是不是也要负什么责任?

你的刀伤也还在吧?比那人轻还是重?轻多少?重多少?

轻伤是一个轻微刑事案件,如果那人愿意不告的话,公安会睁只眼闭只眼的,最好就是这样吧。

但是他如果那人执意要告,你就可以这样抗辩:
1.他先动手的——这样的话你就是正当防卫,没有任何问题。证明:你手上的刀伤,如果现在手上还有伤口但就快好,最好警察给你的手拍张照片,作为证据。
2.那人住院,估计伤到手也不轻,你就要证明你不是故意的。
3.如果检察院不告你,而那个人坚持告你的话,你还可以提起反诉,反诉的意思是告他故意伤害。

不过无论是1.2.3.,为预防万一,还是乖乖地去验伤吧,公安找你谈话的时候你就提这个要求。你的伤可是重要证据啊,千万不能够随随便便忽悠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