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写了书面证明还要去法庭做证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11:45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正准备打官司,因为我是当天的证人之一,所以他让我写一份书面证明,我写了之后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1、我写了书面证明后,在开庭之前法院是否会来找我调查情况?开庭的时候我是否还要去法庭做证词?
2、我写完证明之后回来又仔细回想了一下觉得有些地方自己并不是很确定,想要找朋友再重新修改一下,但是总也联系不上他,如果开庭了我还没有联系上这个朋友修改证词,那在法庭上法院会按照我在庭上的证词还是我书面的证词裁定呢?
因为一些地方的不确定,法院会不会认为我是在作伪证呢?(其实我最担心的就是这点)

1)一般来说有有效的书面证词,可以不出庭(虽然这个法律规定不太符合,但算是国情吧)。如果法院觉得有些事情你不出庭弄不清,那么会通知你让你去一趟的。
2)如果你有这个问题,可以直接去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可能会要求你出庭,到时候肯定是以你当庭的说法为准。

至于作伪证,只要你开庭的时候有什么说什么,肯定没事儿。如果你的书面证词只是有些偏差,不是捏造或隐瞒很关键的问题,那么也没大问题。你真害怕的话就去找法院要求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