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宣读投标文件顺序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1:45:24
我们公司开标时是按照送达投标文件的逆顺序宣读的,即先来的公司的投标文件放在最下面,然后后来的摞在上面,宣读时从上往下宣读,即首先宣读的就是最后签到的单位。
请问按逆顺序宣读标书合法么?招标法规中有规定宣读标书的顺序的条文么,我找了半天好像没有。
我主要想知道有没有哪个条文规定了宣读顺序

你们的顺序应该没有错,方法也正确

而对于你说的宣读的顺序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所有的流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里面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直接下载
http://www.66119999.com/UploadFile/2007626183520211.doc

请注意看“第四章 开 标 、 评 标 和 中 标”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没有,这个也不影响开标结果。
但是做什么不都有先后顺序么,我们公司是从最先来的开始读的,目前我知道的招标代理公司也都是这样的。

没有规定宣读顺序,因为这对于投标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1、标书一旦提交 就不允许更改。
2、任何1个投标人 都不会在唱完自己的标后就离开,而是要等待整个 程序的结束,所以不存在耽误他们时间的说法。

最好还是按照递交先后顺序来,这样礼貌!!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宣读顺序,不过一般都是顺序宣读的,先到的先唱。这也很好解释,你逆向思维一下,如果你是投标人,大早上起来,扛着沉甸甸的标书,(其他辛苦)……先到开标地点,反而是后被唱标,心理上是不是别扭?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和投标人的关系也要搞好啊。

明显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