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0:37:45
我是个外地的,在河曲被人殴打,医院的出的证明:头部有3-4公分裂开,深呈舌形,还有一处不规则裂痕.颈部有2-3公分的裂痕,伤及皮下组织.请问下打我的人有什么的责任~~够不够成刑事犯罪~.当地的派出所说够不成,我该怎么办~~

要看具体情况,首先你因为什么被人殴打,是谁先动手,还有是互相械斗还是一方被打。但是无论怎样,你受伤的事实应该都会让他承担法律责任。区别只在于承担多少。
不构成刑事犯罪,那应该是一般性是违法,你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诉讼能不能成功就要看你和他在整个殴打过程中分别是什么责任,也就是上面说的。

可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民事赔偿

够不够成,不是你我在这说,而是对你的伤势进行鉴定的,应及时报案或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反映,举报,另外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