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55:10
是这样的,我一个同学家在农村,现在外地务工。于07年1月经人介绍定了一门亲事,先后传彩礼30,000多元,于07年5月2号结婚。期间,我朋友要做生意,想要支取一部分钱,可是,女方把彩礼钱存了起来且不告知我朋友密码,为此他们多次发生矛盾。
08年7月8号,他们产下一子,在产后第十天的7月18日,他们又一次发生矛盾,女方弃子回了娘家,孩子只得以奶粉喂养。
7月29日,女方父亲带几个人来我朋友家欲搬抢财物,此时仅我朋友和其母亲在家,上前阻拦时,却遭女方父亲以菜刀攻击,致使我朋友和其母亲头上分别被砍出8和15公分的伤口,其母亲手指骨折。男方遂报警。
在警方录口供期间,南方妹妹下班归来得知后,在派出所打了女方母亲一巴掌,警方遂将其拘留十日,且告知男方,需找到许某同意方可调解。经查,徐某无一无业人员,在此地因笼络一帮社会人员而小有名气,此人是女方父亲的舅舅。
事后,许某过来调解,说女方与男方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连医药费、孩子抚养费、所有一切共赔付男方10,000元。且放出话来
男方现在是身处他乡,求告无门,男方现在只求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去把自己的正当权益争取到手就知足了。且女方放出狠话说,花钱买通司法机关也不会让南方拿到一分钱!!
我是一学生,恳求法律界精英能够提供以强有力的帮助,还社会弱势群体以公平!不胜感激。
邮箱:ruoshiertong@126.com

初步可以看出您朋友和其母亲应当是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做一个司法鉴定,可以刑事自诉要求女方家的人承担刑事责任,并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以您朋友孩子现在的年龄应该是在哺乳期,一般法院会判给女方来抚养的。

去找律师...他会给你更明确的决定,,,, 女方的父亲故意伤人..叫他洗干净屁股等着坐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