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我能分得多少遗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9:44:54
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又再婚五年,后母没有生育能力,保养了一个女孩,现在3岁,可能没有收养手续。家里房子一套,原来一直是爷爷的名字,后来在父亲再婚后才过户给父亲。请问一下,父亲去世后的20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和房子,我能分得遗产吗?如果有,是多少?

没有办收养手续就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权利分得遗产的,除非你父亲留有遗嘱。

你父亲过世后,且没留遗嘱。你的后母将成为第一继承人,在先得总遗产的一半后,和你平均分配其余遗产,也就是说,你后母继承的遗产将占总遗产的百分之七十五,你得其余百分之25.

如果那小孩办理的收养手续,则已经具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你后母还是第一继承人,而你和那小孩儿并列成为第二继承人。所得遗产同你一样。
这样,你后母占有遗产的百分之66.66,你和那小孩儿分别占有百分之16.66。

哥们,你要抓紧时间把该办的都办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