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了别人被盗的东西 会有什么法律惩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38:26
A偷了B的东西

卖给了C(店家回收 被盗物品手续齐全 因为被盗时候手续东西全在物品上) 所以C并不知道货物是A所偷的

B买的时候对这个货物投了1W8的被盗保险

如果B发现C手上有他被盗的东西 那么C会怎么样

C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惩罚
问题是所投保险单在B手上 而且物品没买多久 所买店家能出面做证物品是B的 B报警很早.

手续是物品购买单 等一系列.. 发票

谢谢您的回答 答案出来了被拘留29小时 并处罚金3000元A在偷盗的时候并不仅仅是物品一样 牵涉着5W元大案 弄的从派出所把人弄出很麻烦 郁闷 可怜这么大热天被锁在窗户上17小时

感谢大家了

1 C并不负法律责任(不管知道其是否为赃物);
2 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如果B找到自己的物品,那么C就应该无偿把物品归还给B;
3 至于C的损失,C可以去向卖给他东西的人索要;当然,应该很难要回,除非A被抓到;
4 有点不公平,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过现在实践上有一点变化,对待赃物与遗失物有时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我家人刚遇到这问题了,一部手机。给了失主2500,算是私了了。但小偷就完全没事,钱花完了,也没刑事责任。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赃物,不会有任何处罚。即使在半知情(就是明知来路不正,比如买街头手机)下,法律目前也持谅解态度。
2、虽然不处罚,但无论如何赃物会被没收交还原主。理论依据是被盗物品永远不能切断原主的物权,不适用善意取得。

分情况讨论。

如果C明知B卖给自己的物品属于赃物而购买,则属于销赃行为,C要就B的盗窃行为负连带责任;
如果C不知道这些是B盗窃所得,则可以视为善意取得,不负刑事责任,但有义务将这些物品归还给A。

民法规定,盗赃物不能取得所有权。公安机关的一般作法是以其是赃物为名予以收缴,然后返还给被害人或上缴国库。由于C出于善意,没有与A恶意串通,故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如果C买的这个东西经公告从拍卖行买过来的,居于公示公信原则,应可以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