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18周岁上大学,父母应不应该再支付其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31:07
已离婚
此子已考上大学

其实按照法律上来说是不需要支付的(你说的“不应该”太过于强硬了)。18岁是中国法定意义上的成年人,所以他们完全有必要选择自己独立(在他们自身四肢健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离婚这种状况,我想看法院把孩子判给哪一方再来决定的吧(一般会判给家庭状况比较好的一方,但如果子女已经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了就能自己进行选择,另一方要定期支付法院所判定的费用)。

个人觉得孩子既然是双方的,那么共同把孩子培养出来不是很好吗(即使离异)?如果觉得家庭有负担也可以去相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孩子自己在大学期间也可以利用课余兼工。

要解决这种问题,主要还是依据《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可能是你想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母给付学费和生活费的法律依据。根据该条规定,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已经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是不能请求父母给付学费及生活费的。可你又是在校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呢?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从此规定可以看出,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止于18周岁或高中毕业。所以,对父母不给付学费及生活费的大学生,只能自行解决读大学的学费及生活费。想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父母给付学费及生活费,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但父母自愿支付的另当别论。

呵呵 当然了 如果你们对孩子还有点责任 心 都不用协商 一人那一半 我的父母就是离婚的 他们都是一直供我上学的 你们也不能让孩子 不上大学 不让孩子 上学 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

两人协商解决 总不能叫孩子去贷款读书吧~

孩子还没有挣钱能力的话,父母当然应该支付费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