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有没有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58:18
我的一个朋友今天骑电动车装到人了之后没有太注意。因为赶着上班就骑走了。。结果到了没多远被后面的人追上。。打了110。。说是要赔钱。。要1000。。我们没给。。现在他们要求住院。。说3000。。很明显是要钱。。。现在没办法。想求助懂法律的各界人事。。到底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到底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如果有。。我们没有钱。。他们会不会拘留我们?都是外地打工的。他们不能仗着自己是本地人就欺负我们啊。。
他们检查出来是心脏早博。不知道是自己本身就有。还是真的是被撞了。。身上连擦伤都没。 。明显是敲诈我们外地打工的。。我们现在是一点办法也没。。。也不认识熟人。。也没钱。

7楼说我们熊样??那我问你。。一个17还不满18岁的人。。他会知道什么。 他处理事情的态度又是什么?一看出事了。。你以为他有很高的辨别能力么?而且。我说了。。就碰了一下 车子而已。。一点一点事情都没。。身上一处擦伤都没。你觉得我们是在逃避么?大家一看没什么事都走人了。。我说的一点都不错。。本地人欺负外地人。你要对我自己说法有看法的话。你可以直接来找我。。我证明给你看。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3款之规定,可处行政拘留及罚款.
有类似案例供你参考: 2007年2月7日23时50分许,陈某骑无牌电动自行车沿庙后街由西向东行驶,适逢一中年妇女沿庙后街由南向北横穿马路,陈某由于避让不及,其所驾电动自行车左前侧将该中年妇女身体左侧撞伤,致左腿骨裂。造成交通事故后,陈某弃车逃离现场,为了给伤者一个公平、妥善的处理,交管五大队抽调人员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多方调查、走访和取证,于2007年2月28日将肇事逃逸者陈某缉拿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3款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理。
但没钱赔偿不会被拘留,即使进入民事诉讼,对方也要承担支出票据是否被法院采信的风险,该承担的责任要承担,欺负人的要求可以不接受----直接可以告诉他:你的要求我不认可,你可以进行诉讼,但要这么多钱:没门!!

也一样要处理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你的这个问题现在确实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