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才算有工作经验?必须出示签约合同才算有?那我干了四个月而没拿到合同就不算有了吗?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51:31
请各位前辈回答 会加分哦 呵呵

另外:如果伪约金一万元的话,如果我签两年的话,半道想走真的要交一万元钱吗???

1、工作经验的确定问题:
主要看你的毕业时间和现在的时间差,对于具体的什么劳动合同、原单位证明什么的,一般企业不会过分追求。因为劳动合同中都有试用期,如果你提供的虚假“经验”,在试用期内就会表现出马脚,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辞退你而无需支付赔偿金。

2、违约金的问题: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很明确。只有单位提供培训、或者签订保密协议、竞业协议且支付补偿金的,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金,其实准确地说应该叫做“赔偿金”,不得大于单位支付或者提供培训的费用。
否则,服务期限违约金对于一般劳动者不起约束力,合同中即使有规定也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你说的一万元违约金,就要看你是否接受单位的培训、是否接收单位的额外补偿金。
如果都没有的话,干半年就走,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工作经验在你的身体内,经验值在你的实践中

不一定,要分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