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15:17
我和一名新加坡人谈恋爱。开始谈的 时候他说给我 三十万。我们以同居。可他现在说要 分手。现在我 可不可以经过法律手段来拿那 三十万

没签署书面协议就不可能要回。

几乎没有什么办法要回来

但是你由证据证明是可以诉讼

他的意思是分手,而且不给你一分钱还是怎么样?这种情况你拿不到钱,法律也不支持你,你只能让他给你钱,也可以让他写个欠条给你,这样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拿到钱

不能。
这属于赠与合同,以实际履行为生效条件。

没有什么办法。他只是说给你30万,没有实际履行,所以你也没有办法要回。

应该不可以,没有什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