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火急:是不是偷税?怎么举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15:32
某公司财务有两个帐户,一公((以公司名称开户的帐户)一私(以个人名字开户的帐户).一部分客户将进货款汇进公户,公司就按照货款金额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另一部分客户因为不要发票,就将进货款汇进私户(进私户的货款在价格上要便宜8个百分点左右),公司就没有为其开发票.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在偷税?如果是,要怎样取证举报?客户传真过来的汇款单复印件加上公司的发货单和运输单可以作为证据吗?请相关专业人士予以指教,谢谢!
要查实了,要互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啊,那可是一年好几百万的金额哦.其实就想学点知识,免得将来不小心有人这样对付我啊!

1、确实是偷税。
2、你手中的单据已经是足够的证据了,可以向国税局举报。
3、如果查实,国税局会有一定的奖励措施。

是偷税.现在的公司都这样.你又何必那么叫真呢

是可以的,但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