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是否算因工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02:30
本人非常烦恼,有一事想请教大家,如果能得到有识之士的帮助将感激不尽。我有一个哥哥是智障残疾人,现年42岁,生活不能自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平时生活全靠父母亲照顾。母亲是农村信用社的退休职工,1966年在乡下工作,由于当时条件坚苦,工作非常繁忙,在怀上我哥哥时单位没有安排过一天休息,过年都是在上班,由于工作太辛苦了,在怀哥哥不到七个月的一天,正在营业室上班就早产了,造成哥哥是先天发育不全,智障残疾。现在老母亲去逝了,我想找她们单位认定工伤,给哥哥有个生活来源,不知有法律和政策上的依据吗?我要怎么做才能合理、合法的为哥哥争取到一份保障,如果有有识之士能帮上我,请给我出出主意,并告诉我具体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做才行,先谢谢了!
如果工伤的路走不通,可否从残疾人这条路走,有人帮我出出主意吗?我也就是想让哥哥在没父母亲的照顾后能有一个经济生活上的生活保障,这不过分吧,可否有人能帮帮我,帮我出出主意,找找法律和政策上论据。

你说的情况,从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超过一年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是不能认定了,但是你母亲应该能有抚恤金的

愿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