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美国本科没有法律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3:01
法律就是从研究生阶段开始的?

谁能给我详细介绍下美国的法学教育 为什么本科阶段不设法学呢?那法学院难道全是研究生的吗?

美国本科确实没有法学专业,必须读完一个其他专业的本科,再去考法律博士JD,考完后学习三年法律获得学位,再从事法律工作四年以上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律师。
美国的法律博士类似与中国的法律硕士,但实际上差的很远,因为JD必须参加四年法律工作才能去考律师,等于学了7年法律。而中国的法律硕士只是学了三年法律,水平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再者,中美法律体系也不一样,中国是大陆法系,法学教育体系里有法学本科和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一整套体系。当时教育部硬塞了一个法律硕士进来,说是与国际接轨,到今天已经沦为高校揽钱的工具,各高校里法律硕士招生人数比法学本科都多,就业率奇低不说,还被正规法学专业出身的人看不起,进那些由正规法学专业把持的法院检察院等等部门基本没希望。

是的,美国本科没有法律 。
在美国学习法律只能是研究生。因为老美很实际觉的本科生知识太少,学习法律也学不透。美国本科的概念和国内的不一样。国内是直接一开始就针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领域了。
在美国研究生阶段才有真正的“职业”针对性。法学院对学生本科阶段的专业是没有要求的。
美国法律教育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是初级法律学历教育被定位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的研究生教育,法律教育是以今后的职业为目标的。这种培养方式必须要求学生在学习法律之前已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学知识,因此报考法学院的学生通常已经取得了文学士(Bachlor Arts)或理学士(Bachlor Science),并且要通过法学院入学(LAST)考试。
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主要有两种类型:应用型和学术型。
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是指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人、商务和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等。学术型法律人才主要是指大学教授。

在美国,本科没有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有JD,LLM,JSD(SJD)。JD称为法律博士,但是属于最低学历。

美国法学本科生实际上就是中国的法学硕士,简单理解,从事法律工作需要有经验的、有技术的,人的岁数越大,经验就是比较高。英美国家在近代之前,没有法学院的,不从事法学教育的。一般要从事法律工作,像一个铁匠木匠似的学徒,像林肯没上过大学,他在律师事务所当学徒。现在社会发展得都现代化了,教育也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