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土资源局的朋友吗?我想问几个关于土地概念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9:35:09
现在有些用地分类表述为“待置换用地”、“建设留用地”,请问这2个概念和农用地、建设用地有什么区别,报批上有什么不同?
coke5818朋友,请问下:建设用地直接可以使用作建筑物使用。建设留用地先要申请,通过后放能使用 。那么这个建设留用地申请后才能使用,这道申请,叫什么程序?

待置换用地和建设留用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土地规划的概念,后者更接近于一个土地用途或者说是性质的概念。
关于待置换用地,二楼的说法是正确的——“待置换用地是指现状为农业用地,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可置换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农用地一般由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这两种,待置换用地就是在新的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为了解决用地空间问题,在一般耕地中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待置换区域,等将来有耕地指标可以补充时,就可以通过省国土厅批准将相等面积的一般耕地置换为建设用地。而获得耕地指标补充的途径一般是:建设用地复垦和土地整理开发的新增耕地,当然也有异地有偿补充的特殊情况。简单的说,在农用地(含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这三个大的规划分类下面,属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过度的一种规划属性。通过土地总规修编和规划局部修改都可以改变它在图上的位置。现在每年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一般也都由此途径而来,没有补充的话用一点就少一点。
建设留用地的全称应该是“村级集体建设留用地”(如果你问的不是这个东西,以下部分可以不看),不是一个科学的地政学概念,好象是广东省还是浙南地区试点的一个产物。其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政府低价征地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一次性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费后疏于管理,而采用“以地代款”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一般是10-15%),在该村所征用土地的范围内划出一定范围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营。这样,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失地农户就可以凭借此地拥有一个比较长期稳定的经济来源。当然,土地的性质绝大多数也是待置换用地,偶尔也可能是存量建设用地(原来就是集体建设用地)。但是这块土地的受益人是特定的,何时开发、如何开发都主要应由村民大会决定(当然也受到规划和用途管制)。建设留用地的申请使用,向上报批和一般建设用地没有区别。由于已经完成了征地程序,是待置换用地的当然要先报农转用;原来是存量的,就可以直接供地了。

1、待置换用地是指现状为农业用地,使用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可置换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土地(主要为耕地)。
2、待置换用地概念的提出,建立起了在实行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前提下,土地整理新增加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空间的途径,提高了原有规划的弹性。
建设用地直接可以使用作建筑物使用。建设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