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有那些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5:01:42

免费师范生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书到甲方报到,经校方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成为免费师范生。
2、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校方的教育培养方案,接受校方的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3、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
4、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校方的相关规定,入学后两年内可在校方规定的师范类专业内进行专业二次选择。
6、按时完成校方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7、按照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相关政策,履行国家义务,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地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毕业时由生源所在省教育部门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8、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省教育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