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解惑,请大家来看看,房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35:59
情况是这样的:目前房子写了四个人的名字,我,我妈,A和B,其中A和我妈是第二次婚姻组合,B是A的亲生女儿,未成年。
现在我妈和A离婚。写好离婚协议后,现在要把这房子的产权只留下我和我妈的名字,去除A和B。去了房管局后,已经去除掉了A的名字,免税。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去掉B的名字?私产科那边说不能去除B的名字,因为B未成年。说的现在只有走买卖赠与这个方法,但具体也不是很清楚,另外交税是怎么算的呢?谢谢了,重分酬谢!!

约定份额,把B的份额约定为1%,然后做未成年公证把这个1%卖给你和你母亲,这样缴税的费用只有这1%,费用最低

如果走赠与的话需交纳赠与税B份额1.5%。如果走买卖的话看您的房子,如果房产证满5年了需交纳契税B份额1.5%,印花税B份额0.1%,如果不满5年还需要交纳B份额5.5%的营业税和B份额1%的个人所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