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关于遗产分配和脱离母女关系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02:35
我姥爷5年前去世。现在我姥姥有三栋房子。我姥姥有7个儿女,但是她并不想平均分配,因为儿女的生活水平很不相同。我姥姥想把一栋房子给我妈妈。我想问一下如果她在世的时候把这份房子划到我妈妈的名下在以后这房子还会被当作遗产的分配么?或者在在世的时候就进行公证,是不是也是按照姥姥的意愿分配即可??我大姨是一个商人,她一直虎视耽耽姥姥的遗产。她的女婿是我们市法院的院长,扬言如果我姥姥分的不均的她会和她女婿一个个的收拾我妈妈和我的舅舅们。我姥姥因此想与之脱离母女关系。我想问,法律上允许脱离母女关系么?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大姨她的赡养权和继承权还在么??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姥姥和其经过了法律途径脱离母女关系,她还存在有哪些与姥姥相关的权益??

1、你姥爷去世后,当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他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这部分遗产由他的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分,一人一份。
为界定清楚,减少将来的纠纷,你们应该现在对你姥爷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除非有人愿意放弃这部分继承,否则就按上面的原则先分割。

2、分割清楚后,你姥姥得到的份额和她原来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及你姥爷去世后你姥姥得到的财产,全部属于你姥姥的个人财产,她本人有完全的处置权。
生前直接赠与自己愿意给的人也可以,办理过户即可,通过遗嘱决定死后如何分割也可以。

3、这种事,法院院长也没什么可怕的,只有手续没问题,谁也不用怕。

4、母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脱离的,如果不想让这个子女得到遗产,立遗嘱就可以了。

如果3个房子都是你姥姥姥爷夫妻共同所有,那么你姥爷去世时,1.5个房子是归你姥姥的,另外那1.5个是作为遗产要平均分配的(有遗嘱则随遗嘱)。如果你姥姥想要这3个房子的控制权,必须让其儿女全都放弃你姥爷那部分遗产先。否则你姥姥去世时,会先分割你姥爷去世时那一半,然后再算你姥姥剩下的(当然如果没人提这个事情,也许是其他人都不知道还能分配你姥爷那份,结果都算在你姥姥名下了)。

如果你姥姥现在就把属于她的1.5套房子中的一部分直接过户给你妈妈是没问题的,实际上自己写遗嘱也可以(不用公证,但公证更好)。

中国法律不允许脱离母女关系(除非有收养的问题,你这里肯定没有),但是遗嘱只要不违法,就必须被执行。你要是害怕对方势力大,就去公证遗嘱或直接过户,公证人员会告诉你准备什么材料,并帮助你看看有没有违法的地方。

如果生前把家产给你妈妈,你姥姥去世后当然就不会当作遗产来分了。
如果公正后,你姥姥要把房产给谁当然就是谁的。(注意一定要有公证人啊!)
再者,母女关系不是说要脱离就脱离的。

你大大姨她们式中哎威胁你们,如果你想好了,就要留下证据,不管到时事情要怎么解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