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应否道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11:10
我本人是一名公务员,去年10月份一个朋友送我一条“博美犬”俗称“松鼠犬”。来的时候才6个月大,很精灵很乖巧。我立马给它戴上了一个小叮当,因此也把它叫“叮当”。
今年7月26号左右,有一名妇女在我家门口路过,看见拴在门口的叮当后便走过来和它玩耍。(注:每天我都会把叮当拴在门口,让它大小便,路人、小孩都经常和它玩耍,因为叮当生性活泼,人见人爱)不一会就说:“这狗是我的!”
母亲便与其理论,对方说今年4月份丢的,自己养了两年多,而且犬的颜色、品种都象。
随后她叫来丈夫,他的丈夫表明不是他的狗,而这名妇女却还是坚持,我们因此吵闹了几句,对方离去。(因我家一带为渔民聚居地,其丈夫临走还扔下一句:这些都是渔民,不要跟他们讲那么多!)
不料到了7月31号早上,居委竟然打电话过来询问叮当的事情,问这狗到底是不是人家的。
后来通过交涉,得知它的博美犬去年送给了我单位一个领导,今年4月28号外出时弄丢。我便打电话让我单位的领导过来家里辨别。
证据:1、叮当是我去年10月养的,当时才6个月大;
2、领导是今年4月28丢的狗,而且他的狗已经两年多大;
3、我拿出自己今年1月3号、1月19号、1月29号给叮当照的相
给他们看。
证实不是他们的狗后,我给居委打了电话,要求对方就此事道歉。居委通知了对方,当晚对方打来电话问我要怎样道歉,我回应说不用那么复杂,你们家随便来人,说声不好意思就行了。对方酒后却无理取闹,反倒说自己的狗没有丢,只是来我这里看看……而后还打电话去骂我的领导,扬言要打架……
因此第二天(8月1号),领导的妻子也过来看了一下,也证实不是。邻居们对对方也很不满。

试问现在还是不是讲道理的社会?我家已经一再容忍,当对方至今还说要领叮当走,我是又气愤又无奈,社会怎么有这样不讲道理的人呢!大家说对方应否道歉?

呵呵,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这句话人人心里都明白。一个泼妇(bitch)何必跟他讲道理。他就不懂什么是道理。幸亏丈夫还稍微明白点!新稍微放宽一点,保护好自己的叮当,因为小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换个角度想,她不也是看你们家叮当好么!!!呵呵!我替他向你道歉,社会上这种人多的事。以后可能还会在工作中遇到。就当时一种经历吧!

像这种不讲道理的人,别人对他说什吗也没用,但道歉是绝对应该的。
社会上这种人数不胜数,一肚子野蛮习气。能道歉当然是好;如果他们仍然不讲理,我认为还是不要理会,省得招来更多麻烦。

应该道歉的~
对方做的有点太过了~

实在不成就借助媒体曝光下~

应该

呵呵~
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
实在不行 报警解决!!!

给狗上户口 谁都抢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