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真诚在博客里写北辰退地的文字属于什么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6:06:06
陈真诚先生的一篇博客,说地王北辰公司会将长沙买的那块地退掉,放弃10亿保证金。
所有的网络一起把视野转向了长沙,可是,陈真诚的博客没有多久,在新浪、搜房、焦点等网站都不见了。随之他关机、博客文章也不见了。
后来北辰公司的声明证明他博客写的东西属于不实报导,他作为一个学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这是属于民事还是刑事问题

商业诽谤罪?还是名誉侵权?还是其他什么的,或者不涉及法律问题?
楼下的朋友,侵害商业信誉是民事上的侵权吗? 如果是,则你的回答自相矛盾,都知道侵权主观上是“过错”而非“故意”

-----如果是涉及刑法就有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简称商业诽谤罪),民事就有个名誉侵权。 至于“侵犯商业信誉行为”,如果是个理论上的概念我不大懂。我只是问陈的行为涉及现行法律的什么问题。

也欢迎其他朋友帮忙讨论

这要看陈的动机,如果只是个人意见发表不构成触犯法律。

本人看,要看陈是不是受到其他开发商收买或者与其串通。有则属于侵害商业信誉。----建议你去看看侵犯商业信誉行为的定义和认定再来跟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