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企业费,承包费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34:03
我于1999年4月15日承包了一个企业,按照协议要求,第一年要求上交利润5000元,从第二年开始按上交利润的50%递增。我经营3年,到期2002年4月11日,他们一直没要承包费,直到2008年7月30日给我发了函,要求我交承包费,请问过没过诉讼时效。谢谢。
我是承包本企业下属独立法人商店,我任法定代表人。
我是承包本企业下属独立法人商店,我任法定代表人。
1.过诉讼时效2条件:原承包协议中己约定的上交承包费时间最迟为不超过2002年4月11日;且2008年7月30日前你未在对方催款函件上签收。符合此二条件即己过诉讼时效。
2.从笔者答复你之日起,对对方的催款要求,不给予任何答复〈防止对方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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