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咨询 求大家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1:37:31
我在一次冲动剁了朋友一个小手指,当时报案后朋友又跟警察说没事。然后我就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了,朋友在我走后就又去报案了,因为我没回家,所以一直没处理。现在朋友去公安局撤案子,可公安局不给撤,还把我的身份证扣了,应该怎么办呢!
当事人不告我了,我的罪是不是就没什么了呀!谢谢大家

你这个属于故意伤害了 就是刑事案件了

就是警方主动介入了

当事人不告 警察也要介入

民事案件的话 采取民不举 官不纠 但你是刑事案件了

你这个不是很严重 警察现在扣你的身份证 算是管制吧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和当事人报不报案没关系

看构成什么伤害,如不构成重伤的可以不提起公诉了,但是有可能还对你做出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