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能否获得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32:25
本人为某网络公司开发部职员,为正式员工,最近公司以不服从上级安排将我解雇,公司也没有提到被解雇获得的赔偿,请有这方面经验的人回答是否我这种情况能否获得赔偿?谢谢!

按劳动法规定你可以获得在公司服务期间按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赔偿,不过你可以看看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如果有,会赔偿得多一些,比如公司有没有按时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缴纳社保金等,如果没有,公司就违法了,你可以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何不服从上级了。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固定期限的合同,再期间内是不能随便解雇工人的。你可以向该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公司有错那肯定能得到一部分赔偿不过不多啊,顶多是误工费等正常损失。如果公司没有错的话,那就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将要解雇你,或者另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
还是想一想比较好啊,即使你胜诉了,公司不解雇你,你还能在这里呆下去么,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

新劳动法规定:
一、08年1月1日后,如果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可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能从08年1月1日计算工作时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果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过错),08年1月1日前和之后的工作时限可分别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前可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以后的可获得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参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劳动合同法。

你这个情况肯定可以得到赔偿的,如果单位不履行,直接向当地劳动局提出要求仲裁。

你们签订了合同了吗? 合同的具体规定你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