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跪求意见,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40:39
房子已经到公证处做了赠送公证,但是产权没有过户到他名下,
现在我们要求不赠送给他了,请问可以拿回来吗?

希望大家多多提供宝贵意见!

当事人在不,要是赠与人在就可以,因为在法律中赠与的关系成立的话是实物的交割是否完成而定的,还要注意的就是房子是否在他的使用之下,不过当事人在的话,在法律上就能占据主动了。我在前几天法治在线中刚看到这个,和你的情况很相似。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赠与必须将所涉房产过户给被赠与人才算赠与行为实施完毕,在过户手续未完毕之前的赠与行为可以依法撤销,因此只要不是将房屋赠与给公益事业,则该赠与可以依法撤销,并赠与或转让给他人。

抓紧时间,赶快到公证处申请公证撤销,办理公证撤销手续,如果是刚办理的馈赠公证,可以申请撤销的

我认为是不可拿回来的,是因为你已经对你的财产做出处分的权利,并且是已经去公证处作公证的了,所以我认为是不可拿回来的.

那是当然可以啦.
就像已经定婚,亲家后悔你也是没办法的.
只要产权没有过户到他名下那就还是你的,
赠送给他或不送那是你的自由,
现在还来得及.
如果想要保险点,就到公正处花点钱,让他们说是什么程序不全,然后你把你要送的人骗去,接着就让公正处的人说要从办,然后你就说你不送了,以前的一份即使有效你要送的人也不知道.
希望能帮上你,以上是个人意见.

向法院申请撤销公证也可以 因为固定资产要过户是法定程序 一天没有过户就一天都是你们的 再说了公证处的公证效力也有限 不能逾越法律的

1、停止过户 (如果当地说不过户是不行的 那就二) 2、你借朋友的钱 与你的房子价值相当 让他马上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