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失窃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47:30
大家好
我现在具体说下:屋子是3室一厅,其中有男A,女A住一个屋子,男B住一个屋子,我住一个,男C住大厅。男C这几天要搬走。客串[房东]
我早上8点离开,女A8点半,男A,B在家,男A证实男C在10点30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闯入我的屋子,当时看到电脑在屋子里。我都不跟男C说话,男B证实,10点30以后家里绝对没有来过外人。男B在12点20左右帮助男C搬出去两个旅行包。房东在12点20左右证实男C坐一辆灰白色夏历匆匆跑了。现在公安局说没有充分证据说明就是男C干的,请问大家怎么办。
是否那个办案人员想要点好处费用?还望大家解释,谢谢。
现在这个人找不到了,他说好今天要来还钱的,现在就是不来,那么这算不算逃跑,如果不是他干的,为什么不联系,为什么要逃跑?
我 住的地方是 地下室,我那个屋传窗户只有会缩骨术的小偷才能办到,而且窗户没有被翘的痕迹。满意再加50分

来分析一下,案情有点复杂,估计你丢失了手提电脑。
一、我们说要判断案子是否某人所为,看该案成立要件及此人有无作案条件。
1、本案(盗窃案)成立要件有四:
a、行为:C进入过我的房间,但有无取走电脑未知。
b、心理状态(动机):C未经我同意,趁我不在,擅自进入我的房间,动机可能不纯。
c、损害事实:我丢失了电脑等物品。
d、因果关系:我丢失物品可能跟C进入我房间有关。
2、C的作案条件:
a、时间:证人证言有出入,要么证人中有一人说假话,要么有一人记错时间。故C离开家时间应有第三人即B作证为佳。
b、地点:进入过我的房间。
c、动机:租住客、互不熟悉、要退租离开了。
3、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看出,C有作案条件,其行为也大致符合盗窃罪成立要件。但正如办案人员所说,证据不充分,并不必然是C所为。
二、其他怀疑对象:
1、A:可能,具备作案条件,尤其他的证言和房东有出入。
2、B:可能,具备作案条件。
3、房东:可能,具备作案条件。
三、此案须公安局继续查证,通过从作案条件上分别盘问A、B、房东及找到C调查,可得出结论。
四、失主启示:
如果无条件单独租住,则应有防范意识,离家锁好自己的房间或房间内不存放贵重物品。

立即给办案人员一点好处费,案情简单。相信很快会找回失窃的物品的。

节哀!!
自己 不能 找到办法 就想开些!

亡羊补牢!

节哀!

最好的办法就是向警方报警了,保留现场,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现场,保留证据,现在嫌疑人已经逃了,你也只能请求警察给你帮忙了。

警方办事不力,公安局不止他一个办案人员吧!可以再找其它人.上诉. 怕是你给了好处抓不到疑犯,那损失就更大了.问题也说得很清楚了..这样还说证据足,试问警方是不是要个人脏并获才算是证据确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