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之初帐目财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6:33:21
公司大概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商业企业,从事保健食品销售

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计入三个股东: 吴:25万元,徐20万元,王5万元

这50万元的来源:
某进出口公司借30万,向个人(三个股东之外的人)借了20万

公司成立,在银行开户之后:
2008年1月3日 30万元通过转帐支票归还某进出口公司
2008年1月3日 20万元通过现金支票提出后,归还给了个人(打在个人银行卡

上)

2008年1月9日 吴存入10万 徐:8万 王1.5万
吴是我们老板,他说,这算是股金

请高人指点,这几笔我应该怎么入帐?
谢谢你的回答
那么老板后来存进来的钱算不算股金呢?

小规模的不好做,特别是这种本身就不规范的。
这算抽逃注册资金,工商检查下来不好,最好让老板把钱补上吧
你看这样做行不?
注册
DR:银行存款 50万
CR:实收资本 50万
归还出去
DR:其他应收款 50万
CR:银行存款 50万
收到老板的
DR:银行存款 19。5万
CR:其他应收款 19。5万

第一,你们三个人开的这个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首先看公司章程,就是你们设立公司的时候三个人共同制定的,本来你们是否按照最开始的出资比例来分红就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确定。如果章程里没有说的话,就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分红,而到后来你们存进去钱的时候,那个算是增资,增资以后你们各自的股份比例也仍然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确定,如果你们说好是按照出钱的比例算股金的话就可以。
然后后来存的那部分钱是肯定属于股金的,只是你们之间分红时候按什么比例可以你们自己确定,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的。

帐务处理:
增资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195000
贷:实收资本——吴 100000
——徐 80000
——王 15000

各自后来存进去的钱都算各自的股金的。

注册时借:实收资本50万
贷:银行存款50万
归还出去时的50万.千万不要做账,否则等到工商来查账时就完了,明显当时开户注册是假的,搞不好要罚款.我在会计事务所做过,这方面比较清楚.可能注册资金不到,他们查得不狠,但是不怕一万不怕万一.只要你们自己心里清楚账户上有多少钱就可以了.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找人垫资完成注册的,不足为奇。
同意楼上的处理方式

抽逃资金了,工商年检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