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约定15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过户由于业主原因超出15天是否有权利要求赔偿违约金需要举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5:44
由于我租房想尽快入住,加上我也是按揭贷款买的,银行审批下来3—5天,放款给业主加上之前办过户的15天要四五十天,我同中介商量想等审批下来就搬进去(审批下来就等于一定会放款给业主),过户超期不再追究他们了,可业主坚持按合同收到尾款再搬。权利都让他们占完了,现在我想要求业主赔偿过户超出期限的违约金。因为实在是因为他们太拖了。当时也是由于不懂交易程序没有在合同上写明搬家时间,现在出现问题才看清楚合同写的是对自己不利的。

您好!首先要说明的是中介公司在这件事件中承担有责任,他们没有协商好你们之间的问题.你们当时去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在合同上注明交房时间,所以你现在无法要求业主赔偿你违约金.你可以让中介或者你直接找业主协商一下.

房子安全过户才是关键 兄弟 权你不要钻牛角尖 合同里没有规定的事情就不要去追究了 没意义 去法院就是去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