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问:懂法律的朋友请进(采纳为答案的追加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01:58
我爸爸在农村承包一片的荒地,承包期为15年,在合同还没到期的时候村委会误砍了我们家36棵树(市价差不多1万),后来经过交涉村委会给我们延迟长了5年的承包合同(都已经盖章签字),但是由于村政府内部争斗,有些不怀好意的人联合了村民给村委会压力,说当时续签的5年合同没有在广播里公告,应该无效,并扬言要上告。。。

我想请问律师或懂这方面法律的兄弟,我们这个续签的5年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万分感谢~~!!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都这么认真的回答我的问题,扬言要告的人他们的理由就是:“回答者:qingtianhd - 经理 五级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没有公告他们就认为不符合这点~

我们家想延长5年是因为现在木材价格下降,想缓缓~~还有就是不想得罪村领导,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吃官司,被处分

私人承包合同不需要广播告知.
如果是一份专业涉及到要点的合同那么就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如果是一份自己协商草拟的合同那么有可能书写方式及相关要点的提及也许不符合正式合同的书写规范,如果发生争执有可能不被法院认同.
但既然是村政府所写,且签字盖章那么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
就算是要起诉你们,你们也不必害怕,你可能去县里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并带上你的合同给律师看看,咨询费用一般在10-100元不等,他会告诉你相关的处理方法和协调办法.
另外相信法律,吃官司并不可怕,毕竟现在中国还是很重视农民的权利的

1、村委会是经过村民依法选出的,有权利代表全体村民 签定承包合同;
2、续签的5年合同合法有效,不应该存有疑义。
3、如果续签的5年合同无效应该得到1万元赔偿和利息。

本人与以上各位的意见有点不同,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你所说的续签其实应该是合同的变更才对。根据合同法的精神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自愿同意,你这一方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根据以上说法,另一方即村委会也必须得到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方可变更。
所以如果村民以变更合同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变更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官司谁胜谁负本人可不好说。

只要盖有村里的公章并有当事人签字,当然有效.
他们去告也没有用!

农村土地承包必须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承包合同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因此,5年的承包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大会讨论,那么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村委会误砍你家的树,可以要求村委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既然是村委会盖了公章的,肯定是有效的,村民纯粹是无理取闹,可以不理他,他们就是去告也是白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