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乐福,当月忘开发票了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06:34
小票上写着本月内开具发票,可是我记得以前都是一个月内都可以的~

怎么办,买了一共1000多块钱的东西,服务台的人不给开发票~

请问如何解决啊?要怎么跟他们理论啊!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谢谢!
有没有更详细一些的啊!!

商场的做法是不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可见,你买了东西,要他开发票,是符合法规规定的!

你付款以后,商场在小票上写着“本月内开具发票”,这是商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消费者协商,单方面提出的要求,这个要求属于合同的格式条款。由于卖家不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0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和第52条第5款,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所以,对于商场不开发票的行为,你可以打12366这个电话向所在地区的地方税务局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http://web.szds.gov.cn/UploadFiles/Articles/2004/4/13/2004413114244652.asp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