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免税农产品消费税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59:06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免税农产品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为120000元,用于生产药酒,药酒的消费税率为10%,购进免税农产品按13%扣除率计算。请问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多少?

首先,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所以,农业生产者不是纳税义务人,你是不能向农业生产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

如果把这收购回来的免税农产品交给其他厂商加工生产成药酒,那对方交货的时候会代收代缴消费税,金额为【120000×(1-13%)+不含税的加工费】÷(1-10%)×10% + 加工好的药酒重量 × 0.5元/斤

首先,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所以,农业生产者不是纳税义务人,你是不能向农业生产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

如果你把这收购回来的免税农产品交给其他厂商加工生产成药酒,那对方交货的时候会向你代收代缴消费税,金额为【120000×(1-13%)+不含税的加工费】÷(1-10%)×10% + 加工好的药酒重量 × 0.5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