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2:08:13
我是个体户,在一个商业里面开家服装店,受物业公司管理.最近有通知说要我们这里的商户办营业执照,我们这里大都是开了几个月的,都没办营业执照,因为一直都在亏本,生意都不好,所以都没办执照,不谈什么非法所得之类,而通知是经物业部门的手发到我们手上,好象是责令改正通知书,说什么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勒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请问这于物业部门有关系没,工商部门是会找我们商户还是找物业部门呢,我们商业都是跟物业签的租约.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清楚一点,亏了半年的店子还要遭这样的事,很痛心,请问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呢?

看来你们是在一个商业区里通过租赁获得经验场地的,而这个场地上物业公司管理的,所以作为市场的管理者物业公司承担管理义务,工商局因为你们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找物业公司是对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法律禁止无照经营,而且按法律规定无照经营要罚款的,现在工商局没有罚款而是要你们办理营业执照已经属于宽容了,办理营业执照吧,不要多少钱的,而且办理了,心里踏实了,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