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鲁迅的理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18:48
喜欢鲁迅用什么理由???、

要不你们举一个名人,再说喜欢他(她)的理由也OK.

他的精神!举世浑浊,唯他独清!
我特别喜欢他的发型!他的发型就象征着他的精神:坚毅,根根立,永不倒下、永不退缩、永不放弃、永不言败,永远为正义而生存,为复兴中华而生存~!
而且:他的文章里:文字隐晦,耐人寻味,具有时代意义!
他也是中国白话文的奠基人,文坛领袖,为人坚强不屈,品格高尚。文章更是有深刻内涵!

喜欢鲁迅先生及他的作品,是因为:
  他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基础,推进了现代文学的发展。
  他古今兼融、中西贯通,通过接触西方文化,冷峻而客观地认识到了现实世界并不是和谐完美的,而是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一个人,一个民族,要想生存,要想发展,就要有自立、自主、自强的精神,不能甘受命运的摆布,不能任凭强者的欺凌。
  他去国怀乡,忧国忧民,独立特行,在事业上完成了由一名学者到一名医生到一名作家的成功转变,在思想上完成了由一名讨生计到救人性命到救人思想、精神和灵魂的转变。他深刻地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与劣等命运,首要的是改变所有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即今天人们所说的“代表中国文化的前进方向”。
  他关注底层人民和底层人民的生活、处境和命运,塑造了“少年润土”、“中年润土”、“祥林嫂”“孔乙己”等一系列底层人民的形象。感受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利眼”看待人和事物,即所谓的穷富有别、世态炎凉,给予权势者和伪君子深恶痛绝的态度,甚至喊出了“痛打落水狗”的革命口号!
  他拿着那把手术刀,采取割毒疗疮的手法,直指国民的劣根性、革命的虚伪性、看客的麻木性。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战具比我们精利的欧美人,战具未必比我们精利的匈奴蒙古满洲人,都如入无人之境。“土崩瓦解”这四个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他是一代杂文宗师,其杂文“是匕首、是投枪”,表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巨大的思想潜力,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容抹煞。
  他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敢于直面,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