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高分等高手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7:37:58
我04年毕业到一学校工作,当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该校每个学年结束后会发聘书给各人,意思是下学年将被继续聘用。
1. 请问,现在已经是第四年了,我现在和学校之间是什么关系?合同是否自动延续一年还是怎么样?(三年过后除了聘书形式没有另外签订任何合同。)
2. 当年到工作单位之后又让补签了一个协议,就是说工作未满**年需要补偿给学校多少钱,请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学校有个内部规章制度手册上也写的有这个东西,当时我没有签这个补充协议,是不是就不用补偿学校钱呢?
3. “五险一金”中若“五险” 中单位只办理了医疗保险,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1、您的情况属于公办学校的聘用制合同工。
由于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所以适用于聘用制人事关系。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所以,只要发了聘书,则劳动关系成立,并不是一定要签订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所以,您现在与学校属于聘用人事关系,期限1年。

2、当年的补充协议没有签订的话,无须支付任何服务期限违约金。且由于是合同制关系,一年一聘,那么也就不存在什么服务期限满多少年了.

3、根据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应当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而“一金”指的是公积金,并非法定的。所以学校没有给你缴纳的福利待遇可以要求补交,但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可能只给你补交2年内的。
如果有争议,可以在人事争议发生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的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可以参考:07年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1、你们现在是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上次合同结束前双方都没有书面表示不续约则表示合同自动延续。现在如果仍然没有续签合同,则意味着学校应该发双倍工资给你。
2、这个协议是合法的,但是你没有签就可以不管他。
3、保险不全,他们必须补齐,甚至应支付赔偿金给你。

一、获得聘书即为双方劳动合同期限的延续,其余内容不变,规范你们双方权利义务的仍是最初签署的那份劳动合同。
二、这份协议属于服务期协议,约定违约金生效的前提是学校为你提供过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且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三、只办理医疗保险是不对的,你可以要求单位依法为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