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亡赔偿费24万家属与孩子可分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07:11
我姑父因厂里公伤死亡。到现在一年半了。赔偿费用为24万。但是钱一直在他公婆那里。一分也不给。。现在手里也没有证据。。请问如果打官司我姑可以分多少。还有一个男孩子。我姑也无劳动力。。官司可以赢吗?谢谢~~~~

这要看死亡赔偿金的包含内容了.比如因为意外死亡而得到的保险赔偿,那么死者是否在投保时有写明受益人,有的话这部分赔偿金将有指定的人领取.如果没有的话那么死亡赔偿金按一般继承顺序,原则上是由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配.已成年未婚子女也同样享有平均分配的权利.从法律看,你姑是有权的.打官司肯定可以赢.那个男孩子是你姑父的儿子吗?是的话也有平均分配权的.也就是说他公婆,你姑,你姑父的儿子平均分配那24万.(你姑父的公公还在吗?在的话也要算一份的).
参考资料:
(一)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分配原则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丧失说与扶养丧失说在立法上的区别,表现为继承丧失说与扶养丧失说互相排斥,采取继承丧失说的立法例均不再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因该项费用已包含在继承丧失说的死者收入损失之中,再作规定就是重复赔偿。鉴于《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