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52:37
我和妻子有一5岁小孩,现在协商小孩归她,我是一名农村教师,每月收入1000元左右,请问离后我应该支付她多少钱的孩子生活费?要支付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2、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具体标准要看当地的生活水平

支付生活费,是有你的实际生后状况,前妻的生活状况,协商决定的,是合理的。生活费不是一次付清的应该是每月或每年支付一次,孩子过了十八岁就不用支付生活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