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劳动合同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56:20
一位工人在公司工作了6年,一直没签定劳动合同,在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才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因为该员工超龄了,其公司领导让他用别人的身份证签定了虚假的劳动合同,在08年8月7号公司突然将其解雇,请问该员工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如果上法庭,该公司领导和该工人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分别会受到何种法律制裁?很急很急,请帮忙,谢谢!

这要看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构成欺诈,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单位对该情况明知,由肯定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和赔偿.年龄限制是哪里规定的,如果是单位的规章制度,那可能涉及违法无效的问题.法律规定的标准是按工作年限,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还应支付赔偿金.标准是补偿金的两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