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各位懂法的好心人帮帮我姐姐,俺的积分虽然少,但是我全拿出来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08:33
姐姐今年24周岁,“丈夫”今年22周岁多一点,有孩子现在9个月了
姐姐之前不肯那男的谈,加上姐姐家里和男方家里都不同意,那男的就天天去姐姐家里赖着不走,那男的当初对姐姐可好了,后来双方同意了加上姐姐怀孕了,就先办的婚礼打算等到法定年龄后再领结婚证。但是这男的结婚以后对姐姐就完全变了个人,对姐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姐姐挺着大肚子除了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事以外,还要时不时被那男的打骂,连姐姐妈妈也打。这男的一直在外面沾花惹草,他还冒用姐姐名义和别人发信息诬赖姐姐肚里的孩子是别人的。后来姐姐回娘家。孩子出生以后和男方家里长得一模一样,后来那男的又把姐姐接了回去,但还是对姐姐拳打脚踢,孩子也不认,姐姐只好带孩子回娘家,男方家里也没任何表态,一直也没给过一分钱看过孩子一眼。天地良心,姐姐性格很好的。每次被打的全身淤青她都不对长辈说。不管是做媳妇还是做妻子还是做母亲都绝对称职,村上的人都可以作证的!
现在男方家里突然来姐姐家里要孩子,又打又闹,姐姐已经铁了心不要和男方一起生活了,可是她也舍不得孩子,不想把孩子的抚养权交出来
男方家里条件好,我们镇上最好的律师被他们家请去了,律师说因为没领过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姐姐想咨询也不知道去哪里。拜托各位懂法的好心人帮帮我姐姐,她现在该怎么办?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孩子?
男的在家闹自杀,“死”了N次了,不听任何人劝。他们家还在外面乱说诬赖我姐姐作风不正。现在他只肯给一万块作为对姐姐的补偿,可是姐姐坐月子落下了一身病,加上孩子长到现在,男方家里没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没来看过一眼。
如果我姐姐要孩子,她可以向男方家里索要多少补偿?如果孩子争取不到又能得到多少补偿?

首先你姐姐和男方未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事实婚姻,属非法同居关系.也就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有此行为应认定是事实婚姻,自94年2月1日后的,应认定是非法同居关系.
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我国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自己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具体到你姐姐的情况,你姐姐是完全可以取得子女的抚养权的.
而且男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你姐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取得抚养权而且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具体费用原则上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要看法院怎么判了.其它赔偿要求我想是于法无据的.
建议你们寻求律师帮助,在开庭前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过错.

非婚生子女也受法律保护,在哺乳期的子女监护权归母亲。

嗯,想好了,就做吧!支持你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朋友,我很理解你现在心情,我告诉你你镇上的律师只是司法工作者,他没有律师资格证,你可以到城里找一有资格的,他会告诉你相关法律事务,你姐姐应该是有抚养权的,特别是在哺乳期,法律是保护弱者的,相信你姐姐一定会赢的,大家支持你..告诉你姐姐一定要坚持,法律是公正的....

楼上的基本都说了,新婚姻法里有了过错一说,也就是谁站立照顾谁,恩 孩子一般在哺乳期或者女孩子都会判给妈妈,你姐姐如果没收入,男方还要进行补助,对孩子也要尽抚养义务、这种问题一般一告一个准,律师不管,你就上媒体。总会有律师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