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先动手打乙,乙用铁凳扛,甲手被折断,问乙为故意伤害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41:10
乙只是出于正当防卫,也没想那人有这么脆弱手都能断!!!乙要如何才能摆脱故意伤害罪名???
乙没有故意惹甲打他!就是甲叫他坐过去点,乙当时没听到!而且只是顺手拿起铁凳,甲手断了,严不严重?

我不是太同意二楼的观点,正当防卫是为了免除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可能造成侵害合法权益,但是法律也没有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发生在较严重的侵害行为发生时啊,而且这个较严重如何界定呢?如果按照楼主所说的,甲来打乙,而乙随手拿起铁凳阻挡甲的殴打,而且在甲失去继续实施侵害行为能力的时候,没有反过头来拿铁凳再打甲,那么甲的行为应当定位正当防卫。

乙为正当防卫。只要其能够证明当时甲正在侵害乙即可。

这个要看当时甲动手打乙时对乙可能造成的伤害有多大
如果伤害很小,乙却用铁凳扛,就说明存在防卫过当,甚至如果是乙故意惹甲打他,还有可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如果甲有可能对乙造成很大的伤害,乙就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