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撞人死亡逃逸怎样寻求赔偿,保险公司陪付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19:25
8月7日上午,济青高速路张丘路口附近,一辆车将一位60多岁的男性,撞死后逃逸,全身上下只有一个胳膊留下,剩下全部碾碎。现未找到肇事逃逸车辆。 请问老人的家属所求赔偿应去哪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给与陪付么?如果给与陪付大约能赔偿多少?请各位懂得的大大,来解答一下。

保险公司要赔付的。

  1.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一般为首先撤出事故现场以保障正常交通事故的恢复

  2. 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 需要事故双方写明事故的经过,

  4. 带上相关证件以及定损单到交警事故处理点进行事故处理。

  5. 由交通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金额由情况而定。

  当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找到肇事司机和车辆,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则保险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为拒赔的抗辩理由.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仅限于四种情形,即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找到后可以向车辆所投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的金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