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条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00:27
2006年12月份我拖人给我安排工作,当事人有:朋友,父亲和我。给哪个跑事的人8万元钱,哪个跑事人是我朋友的亲戚,当时就是通过我的朋友找的他哪个亲戚(跑事人),钱给跑事人之后,跑事人给我朋友打了一张收到条(今收到人民币8万元,签名和日期),然后朋友给我打了一张同样的收到条。可是到现在为止,跑事人也没有帮我办成,中间我也和朋友一起找过跑事人,他总是说快了快了。我现在就是想把这笔钱要回来,我应该怎么办?

明确和他说,这个事情我不办了,把钱还给我,不行就去法院告他,因为有欠条在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这个收条需要和证人证言一起使用才能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的朋友必须给你出具证言,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所以,你要注意收集证据。

从人情的角度看,还是私了比较好,可以将一部分钱作为劳务费付给那个人,拿回其余的钱,是最快的解决方法。如果实在是遇到无赖了,再考虑诉讼吧。诉讼的难度在于要走人情、你的朋友不一定会给你出具证言、取证困难、周期也会很长,而且中国的民事诉讼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综上,建议你还是私下解决吧

受法律的保护,是有力的证据.

估计你是被骗了。建议立即报案吧。

不受法律保护

安排工作花八万啊,可是不要涉嫌行贿啊,否则打官司要被没收的啊,和那人协商下比较好。
还有那个人是否涉嫌诈骗啊,如果是的话,你可以报警的。
还有中间人可不要证明:你以前欠人家的钱,那八万是还的账,因为欠条没找到,所以打的收到条。如果是这样,那就坏了。
综合以上,我想你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

到公安机关控告他犯诈骗罪,可以追回来。不成,到法院起诉,也可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