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我婆婆,我上前保护婆婆,这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49:48
是对方先打先骂的。我们仅处于保护和还击状态!

不是。
正当防卫的要素:①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如果实施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法,不能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②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必要限度不是指防卫者和侵害者的损害是否基本均衡,而是指是否超过了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不是当时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需,因而对侵害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就是防卫过当。

属于,但小心不要防卫过当。

不属于,没威胁到你婆婆生命和财产安全!!! 但是你应该去保护,应该去拼命保护她!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
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
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
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
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
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保护状态无可厚非,但还击状态要看你的还击是否在你婆婆还在遭受攻击的时候发生,以及还击的手段和结果。倘若对方已停止了侵害你依然攻击对方,则不构成防卫过当,倘若你攻击对方的方式手段明显超过了保护你婆婆的必要限度,则也是违法的防卫过当。

不属于。正当防卫只针对自己,是在别人侵犯你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时候,自己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只要不是防卫过度就行。你老婆被对方打骂,她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你上前保护是属于见义勇为。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