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在街上开有那种赌博游戏机的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21:14
本人想开个多种经营的小店,也想放个像这样的机子上去,但不知这是否会违法?

知道的朋友请说下,本人在此感激!

在哪开都违法,谢谢!

何况南宁还是省会城市...

当然是违法的!给你一个[经典转载]
如果不是组织者或以赌博为业的,一般给予行政处罚,进行治安拘留并行罚款。如果是组织者或以赌博为业,构成刑事责任。

你的阐述不是很具体,你可以看一下我附的关于赌博罪的所有资料。(这是完全版的,没有遗漏)

如果不构成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就不附了,因为行政责任没什么好担心的。

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不是公安机关的行政治安拘留),那么还是请一个律师问清楚比较保险。

附: 赌博罪

一、概念 赌博罪(刑法第303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营利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开设赌场者不直接参加赌博,以收取场地、用具使用费或抽头获利;其二是开设赌场直接参加赌博,如设置游戏机、吃角子老虎等赌博机器或者雇用人员与顾客赌博。只有"开设赌场"的人,即赌场老板或合伙开办经营赌场者才应构成犯罪,普通雇员不属于开设赌场的人。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