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允许汉人做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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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元末,元朝还称蒙古时就有很多汉人做官,有大将,有文官,像董家,在元朝十分显赫,蒙古皇帝都跟他们称兄道弟

允许汉人做官的

允许的

元朝的官制是:
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构成。中书省领六部,掌全国政务,枢密院掌兵,御史台掌督察。宣政院主持全国释教及吐蕃地区军、民之政,设大宗正府治理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刑名等公事,时而兼管汉人刑狱。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是行省。在距离省治较偏远的地区,分道设宣慰司,就便处理军民事务。元政府在许多机构中都设立达鲁花赤一职,一般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以此保障蒙古贵族对全国行政、军事系统实行严密监控和最后裁决的权力。

吕昶、刘伯温 是其中的代表!

允许.
比如吕昶.

肯定允许了
1.辽朝实行府、节镇州—防、刺州—县三级行政制度,并踵唐五代惯例,以道指称节度使辖区,有时或指直隶朝廷、宫卫的防、刺州。辽朝效法宋朝的转运使路制,在州县地区相继建置了8个专司理财的路。这种理财路,迄今尚未引起足够的注意和重视。本文考证了8路的建置时间、职官设置及其职责。指出8路计司官的遴选,反映了辽朝选官用官制度的若干原则和特色。辽朝实行南北两面官制度,“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1]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分别是北面官、南面官系统的最高中枢部门;地方行政管理上,北面官系统实行部落制,南面官系统实行州县制。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辽朝州县实行5道制,5京留守是道的最高长官,道统辖京府州县。
2.中书省——元朝建立以前,蒙古大汗任用各族的文士为必阇赤,起草文书,并协助大汗和蒙古官员处理各地政务。管理中原事务的必阇赤耶律楚材等人,依照汉地的习惯,便以中书省官衔相称。忽必烈建国,正式建立中书省总理政务。李璮乱后,杀王文统,以皇子真金为中书令。此后,中书令均由皇太子兼领,成为虚衔。
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下,设右、左丞相为实任的宰相。下设平章政事、右左丞、参知政事为副相,与金尚书省制同。右在左上,与汉制不同。

中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尚书、侍郎分理政务(至元七年定制)。

制国用使司与尚书省——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