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票猖被警察抓了,花钱没有任何处罚,还能通过入党政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06:12
大家说的让我很放心,但是有没有哪位能说点法律依据?谢谢!
谢谢匿名者的回答,你说的让我很放心,可当初我写笔录了,也签名按手印了。这有关系吗?
这事你放心好了,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今后该干嘛干嘛。
这么跟你说吧,他们之所以不拘你、不给你开单子、不通知任何人,目的就是求财。这种做法本来就是违法的,所以他们绝不会为这事给你做任何记录,否则他们自己就没法交代了。至于说什么“会有记录,如果下次再犯就会罚的更重一些”那完全是在唬你,只是想让你别把这事说出去,他们自己都心虚。
所以还是那句话,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好了——其实也就是什么都没发生,你已经花钱买了个清白了。
相信我,我就是干这行的,而且我在学生时代有过和你相同的经历,呵呵。
补充回答:
恕我直言,我觉得你有点迂腐了。
已经给你说了,你这就是花钱买平安,说白了就是 权 钱 交 易,这银子一出手你就清白了,你还要什么“法律依据”呢?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你根本就没干那事,你什么都没干还要什么依据?
要依据也简单,公事公办就行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拘你15天罚你5000大洋你就有依据了,你愿意吗?
你放心、一百个放心,你要入党也好、要考公务员也罢(如果你年纪还小的话),你的政审绝不会因为这件事受到任何影响,因为他们绝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这事情太小了,他们没有任何必要和你过不去。就算真想和你过不去吧,那也得拿出相关的材料来证实你有过这样的行为并被处罚过,那么就得把笔录、拘留通知书、罚款单等等的一整套材料去都拿出来,可事实上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因为你是“私了”的。当然了,这些都西可以伪造或者变造一份出来,但是上边没有你的签字也没有你的手印,拿出来只是自找麻烦而已。更重要的是,你们之间的“交易”是见不得光的,你被不被拘留、能不能入党和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因为你本身就和他么没有半点关系,他们又为什么要用和自己过不去的方式来和你过不去呢?吃饱了撑的。
最后在善意的提醒你一句:这种事情以后最好别干了,很无聊(虽然我也干过),花点钱倒是小意思,脸面保不住就麻烦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你更是后悔一辈子。
如果没有任何行政处罚文书
则不会入档
也不会影响入党
明显是公安讹你